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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2014年,大熊猫咬死家中羊,兄弟俩开枪怒杀熊猫,结局如何

发布日期:2025-04-15 14:16    点击次数:189

2016年4月28日,云南省水富法院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王文林、王文才宣告审判。法院分别判处王文林、王文才13年、11年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罚金。而他们所犯下的罪行,是非法持有枪支并且使用枪支猎杀国家濒危保护动物大熊猫和非法贩卖大熊猫尸体,这听起来让人匪夷所思但是却真实发生过。

那么问题来了,本来在人们认知内只能四川出现的大熊猫为什么会出现在云南?这两个兄弟又是如何遇到大熊猫并把它杀害的?

云南一小镇惊现“熊猫肉”

2014年12月31号,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疑似发现有人家中私藏有野生动物肉。接到报警电话的警察马上行动,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线索,警察很快找到了居住在水富县太平镇的吴基超。由于害怕嫌疑人是偷猎者配有枪支,警察小心翼翼地敲开吴基超的家门,在确定没有危险后向吴基超表明来意。

果然,警察在吴基超家中发现一个大冰柜,打开后,冰柜里各式各样的肉映入警察眼帘,有像是鸟或是其他小动物一样的冰冻肉,但令人瞩目的还是一大块看不出来是什么的肉。警察立即将吴基超控制住,并将冰柜里的肉块送往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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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3日,鉴定中心的结果出来了,令人震惊的是那一大块肉竟然是熊猫肉,就是被国家列为濒危保护动物素有“活化石”的大熊猫。

得知真相的森林公安局的警察们大为震惊,没有想到这些肉竟是国宝大熊猫的肉,一时间不少人开始对吴基超产生了怨恨,质问他为什么要杀害大熊猫。但随着警察们逐渐冷静下来并翻阅相关资料,出现一件令他们感到疑惑的事情,大熊猫在中国最早被发现是在四川雅安宝兴县,并且只分布在四川、陕西、甘肃三省且野生的数量极少。

但根据资料记载大熊猫从来就没有在云南出现过,那么吴基超的这些大熊猫肉是从哪里来的?难道说这背后还隐藏着一条不为人知的大熊猫贩卖链?警方不敢耽误立即将这起案件列为刑事案件,并成立专案组对吴基超进行审问。

从犯罪嫌疑人吴基超口中问出,这些熊猫肉是他在2014年12月6日,从一个叫李克全的人手上买来的,买的时候李克全告诉过他这是熊肉,但是自己不知道这竟是大熊猫的肉。专案组决定从这个叫李克全的人下手,根据吴基超提供的线索,专案组很快锁定了李克全并将其捉拿归案。据李克全坦白称,他手上不仅有熊猫肉还有四根熊猫蹄,熊肉卖给了吴基超,四根熊猫蹄被一位四川人买走。警方顺藤摸瓜,抓到了购买熊蹄的犯罪嫌疑人王彬。

根据李克全的供述,警方得知他的这些熊猫肉和熊蹄是花费4800块钱从一对云南农村兄弟俩那买来的。买来后自己又想多赚一笔,于是就分别卖给了吴基超、王彬。在李克全的提供的线索下,警方找到了那对兄弟俩中的弟弟随即逮捕,并从他口中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

家中羊被野兽咬死,兄弟俩愤怒杀野兽

这一对兄弟俩,哥哥叫王文林,弟弟叫王文才。据弟弟王文才回忆:那是2014年12月3日的早上,他起床后像往常一样去自家羊圈那里喂羊。到了羊圈,看到了令他震惊的一幕,连忙喊起了他哥:

“哥,哥,别睡了,咱家的羊死了一只”

“什么!”哥哥王文林瞬间清醒了

两人连忙跑到羊圈,只见一只羊浑身是牙印,流着血已经断了气。王文林开始检查羊圈有没有漏洞并问弟弟王文才昨天晚上是否关紧了门,再确认栅栏没有出现漏洞缺口并且昨天晚上门也被锁好后,王文林对王文才说:

“估计是什么野兽干的,这两天提防着点,在羊圈周围放几个捕兽夹,看看能不能抓到。”

回到屋子里的王文林越想越生气,自己家里虽然有30多头羊,但是还都是些羊羔,现在倒好,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咬死了一只,这对我们家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损失。想着想着王文林觉得既然那只野兽已经咬死了一只,那么它肯定会再来。

于是,王文林从床下找出火药枪,准备在再次遇见那只野兽时把他打死。

4号早上,兄弟俩起床后第一时间就往羊圈的方向跑去,果然不出王文林所料,羊又死了一只,但是地上的捕兽夹上似乎沾上了一些毛发和血迹。看到此景,气急败坏的兄弟俩回家拿上火药枪,顺着血迹追了过去。

走了一段路程后,弟弟王文才猛然发现前方不远处的一棵树上,有一个巨大的黑色身影,告诉王文林后,王文林举起火药枪瞄准。一声枪响后,树上的那团身影吼了一声掉落在地上,此时王文林觉得这应该是一只熊。但是这一枪好像并没有对它造成什么伤害,那只熊继续向前跑去。

兄弟俩急忙跟了过去,熊受了伤越跑越慢,王文林瞄准后又开了一枪,那只熊这才倒下。兄弟俩上去查看,才发现这是一只熊猫,可能是这只熊猫的皮比较厚中了两枪后还在喘气。两兄弟想到家里被咬死的羊,愤怒地抄起地上的石头砸向这只熊猫,看它没了喘息才停手。

完事后的兄弟俩把熊猫拖回家中,剥下了皮,砍下四只熊蹄,又将熊猫肉分割。经兄弟二人商量,决定各自留一部分,其他的卖掉挣一笔钱。王文才拿走了熊猫皮和一部分熊猫肉,哥哥王文林拿走了两根熊腿骨、两大块熊骨头、熊胆、熊油和一些熊肉。

当晚王文林用其中一根熊腿骨跟家人煲了一锅汤,他的儿子在吃肉时觉得其口感有点像鸡肉,殊不知他们正在吃的竟然是大熊猫的肉。王文林的妻子下班回家后发现院子里有一张毛皮,但由于毛皮上沾满了血渍和泥巴,她也没有辨认出这是大熊猫的皮。

剩下的四只熊蹄和一些熊猫肉在当天下午被兄弟俩以4800块钱的价格卖给了专门收购野生动物的李克全,晚上11点,李克全按约定在距离王文林家5公里处等待着,兄弟俩带着四只熊蹄和熊猫肉驱车前往,交给李克全后随即返回。

得到熊蹄熊肉的李克全没有选择留下自己吃,而是开始分别寻找买家,决定再赚一笔。12月6日,一个叫吴基超的人联系到李克全,想要买他手里的熊肉。李克全以高价卖出,几天后四只熊蹄也被来自四川的王彬买走。得到熊肉的吴基超又将熊肉进行分割,给自己留了一点后分别卖给了王某、杜某、秦某、吴某。至此,这只大熊猫背后的完整销售链呈现出来。

捉拿归案,接受审判

得知事情真相的专案组立即调派警力,前去将参与此次购买活动的全部嫌疑人捉拿归案。而王文林因为那一天上山挖笋躲过了警方的搜捕。回到家后听闻此事也因为良心谴责,主动向公安局投案自首。警方没收了在王文才家中的熊猫皮以及王文林家中的熊胆、熊油等,和私藏的枪支弹药。

比较讽刺的是,王家兄弟俩在猎杀大熊猫之前半个月,还去参加了村子组织的保护野生动物宣讲大会,并且两人还在保护野生动物保证书上按了手印。看来保护野生动物不只是在纸上印手印那么简单。

2015年11月4日,在这起案件的全部嫌疑人被抓获后,当地的检察院针对这起案件并根据这几位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所犯罪行大小,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云南省水富法院审判后,宣布审判结果:

哥哥王文林因非法持有枪支并且使用枪支猎杀国家濒危保护动物大熊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弟弟王文才因非法进行熊猫肉的售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吴基超、李克全、王彬以及王某、杜某、秦某、吴某等人因销售或购买熊猫肉也分别被判处1--4年的有期徒刑不等,并处2000到6000罚金。

经此事件后,相关专家认为在案发地附近区域很有可能还存在大熊猫。2015年3月,云南省的相关专家联合对水富县一带进行勘察研究。这次勘探也确实发现了一些能够证明有大熊猫在这一带活动的痕迹,但是由于这些痕迹时间过于久远,专家们也不能确定这只大熊猫是被猎杀的那一只还是另外还存活着的。

关于王家兄弟俩猎杀的这只大熊猫到底是从四川那里来的还是云南本地就存在的,目前相关专家也不得而知。

结语

在这件事上,王家兄弟俩的做法是绝对不可取的,也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这时候可能会有人提出来,难道兄弟俩家的羊被大熊猫咬死,就只能自己承担后果吗?其实,发生了这种事情后,兄弟俩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及时向当地的林业局报备。因为全国各地每年都会发生自己家养的牲畜被野生动物伤害或是吃掉的事情,林业局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偿。而像是兄弟俩的这种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是万万不可取的。也希望兄弟俩在监狱中能够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

与此相反若是我们在野外遇到野生动物的攻击,能跑掉就赶紧跑,万一被追上实在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躲避伤害或是已经受到动物的攻击有了生命危险,我们可以对野生动物进行反击,毕竟野生动物再值得被保护也只是“动物”,人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发布于: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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